去年8月31日灣仔暴動案,日前區域法院法官沈小民裁定8名被告無罪釋放,引起社會關注。退休法官黃汝榮指出,沈官的判詞令人難以理解,包括沈官指被告「身處暴動現場為見證歷史時刻」,他質疑在被告無作供下,沈官根本無從得知被告是為了見證所謂的「歷史時刻」,抑或是正在參與暴動。黃官又指出,沈官在審理2016年旺角暴動時,曾因罪犯「逃避警方追捕」作判罪理由,如今案件同一情節,沈官卻以「逃避警方追捕不等於有罪」來為被告開脫,沈官的思維令人匪夷所思。
黃官更認為,司法機關是一個大染缸,現時部分法官的判斷力不斷改變,變得越來越接近上級思維,但和市民的期望越走越遠。